近日,接到知情人举报,临汾市翼城县翔翼东街去往下高立交桥西侧种子公司院内有一栋违建楼房,政府审批为11层却建了15层才封顶。
为了探寻事实真相,记者于8月18日第一时间与临汾市翼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电话(0357-4922171)沟通并做了情况反映,没有得到任何官方回复。8月27日,记者再次拨通了该局电话询问此次违建事件的调查进度及处理结果,接电话的值班人员说到“你反映的是种子公司院内审批11层建筑15那个事情吧!这个事情随后回复你。”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65条规定,国有土地上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及集体土地上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分别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或负责集中执法的城市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违法建筑认定,并进行限期改正或拆除的处置。其中,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可限期改正的,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从通话内容中可以判断翼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对此次违建事件一清二楚,心知肚明,却放任不管,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制止与处理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政府职能部门在工作是否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这里面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背后是谁在为其撑腰?对于此临汾市翼城县违建事件,记者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