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老师回城了,我幼小的心里也填满了忧伤,竟然生出希望老师再一次“犯作风”的荒唐想法,那年我刚刚7岁。后来,彭老师还给我捎来了一双她亲手做的布鞋,这就是送我踏上求知道路,并且在入口处为我点亮第一支蜡烛照我前行的人。彭老师当年教我的拼音,就像她送给我的那双布鞋一样,几十年来,我穿着它感到轻便而舒适,不仅越过了无数沟沟坎坎,如今又走进了电脑时代,让我在键盘上快步如飞。
二
应老师是我中学的老师。他是老三届的,从部队退伍回乡,先是在公社的一个工作组里听从调遣,到下面大队去“蹲点”。干了几个月之后他说想教书,于是就做了民办教师,我也就有缘成了他的学生,从初中到高中教了我将近三年。
我个子高,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身后就是老师的办公室兼卧室,那扇门向来都是敞开着的。房间里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很多书,床头也常有翻开的书趴在枕头上,让我这个喜欢读书又苦于无书可读的学生羡慕不已。老师在黑板上板书的时候,我常常会飞快地扭过头去,把目光瞄向老师的书架,那时视力特好,隔着几米远也能看清书脊上的书名。下课后趁老师不注意,便如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准确地抽出早就看中的那一本,急匆匆塞到书包底下,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坐在位子上。学校经常半耕半读,下午劳动的时候我便借故开小差,躲在角落里悄悄阅读从老师房里偷来的书,若是放学的时候老师还没觉察,我就把书带回家去“大快朵颐”。
书里的空白处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那是老师读书的心得和点评。我是属于那种和文字情节赛跑的人,开始总嫌那些批注碍眼,影响阅读的速度。习惯以后,偶尔也会在看得不太明白的地方停下来,参考一下老师写在旁边的内容,觉得很有启迪。再后来,我会在看完原文后,再仔细读读写在旁边的那些细小的文字,它们实在是让我受益匪浅!那段日子偷回家来读过的书,是我这辈子读得最精细的,两年半时间,我通读了《红楼梦》、《三国演义》、《红与黑》、《牛虻》、《约翰克里斯多夫》、《苦菜花》,还有高尔基的《母亲》。我庆幸偷书的事一直没有被发现,其实老师是心知肚明却故意装聋作哑。有一次他突然问我:“你是不是拿了我的《红楼梦》还没有送来呀?”毫无防备的我惊慌失措,连忙矢口否认。之后老师又问过两次,我只好强装茅厕的石头顽固到底,直到现在,那套《红楼梦》仍未物归原主。
我初中毕业没能被推荐上高中,原因是我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参加了工作,名额要优先满足那些家里没有高中生的人。14岁的我失学后回乡务农,要和生产队的成年妇女们一样去挑塘泥。大约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我收工回到家,突然发现应老师和教数学的徐老师坐在我家稻场里。我立刻紧张起来,甚至忘了和老师打招呼,只是怔怔地站在那里,心里揣摩着老师的来意,脑海里同时闪过好几种猜测,该不会是来要书的吧?
还是老师先开口:“我们是来接你去读书的。”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固执的父亲就已接过话茬:“我看就算了吧,都耽误这么久了。再说家里困难,也没有学费。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啊?女孩认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老师推心置腹地对父亲说:“古人都说书到用时方嫌少,读了书总会派上用场的。再说您女儿喜欢读书呢,成绩也好,将来会有出息的,不继续读可惜呀……”我的眼泪“唰”地流了出来,面对威严的父亲,不知哪来的勇气,把肩上的扁担重重摔在地上,朝父亲大吼:“就是不吃饭,明天我也要去读书!”父亲张了张口还想说什么,见我那副架势,把想说的话吐成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就这样重新回到了校园,听说为我读书的事,应老师与学校领导因为名额还有了矛盾,官司打到了教育局。
1977年恢复高考时,应老师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尽管年龄已超过了30岁上限,他还是毅然报考。在进入预选后,他把在部队服役期间钻研马列主义哲学写下的几大本笔记交到了招生办,正是有了这些学习笔记,他被破格录取到一所重点大学的哲学系。
老师走的时候送几本书给我,一再叮嘱我要努力学习,到大学后又在百忙中给我写过两封信。一封是他到大学不久给我们全班同学写的信,我作为班里的代表给老师回了信,老师就单独给我写了一封。他在信中工工整整地把蒲松龄的自勉联抄录给我: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另一封是在我高考前,应老师鼓励我报考他就读的大学,“……若能考上,我们便成了同学。”可惜我不争气,终究没能和老师成为“同学”,这成了我今生最大的遗憾。
老师说过:“今生立业无望,就立志做个立言的人。”30年来,他一直在全力实践自己的承诺。我的书柜里差不多有一层全是应老师的著作,大多是理论研究和史料研究方面的,也有散文、人物传记,还有报告文学。他每次出版著作,都会送我一本,当我望着这些书的时候,耳边就会屡屡响起老师对我的叮咛。
周老师是我师范的班主任老师,他是文革前武汉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曾在武汉大学留校任教多年,由于家庭的原因后来才调到师范来教书。
周老师皮肤黝黑,稀疏花白的卷发把守着脑门顶上往后的部分,胡子好像比头发还多。他看上去有60岁出头,其实当时才40多,20年后我再见到他,也没有发现他有什么明显的变化。平时他不修边幅,粉笔常常放到中山装的口袋里,为此,没有工作的妻子也总是瞧他不上眼。
别看他生活上是个马大哈,教学却非常严谨,一丝不苟。朗读课文的时候读错一个音,作业本上写错一个字,他也会毫不留情地当面给你指出来,有时还弄得你下不了台:“你们将来是要当老师的,就这样去教学生,还不误人子弟?”我就曾受过这样的“奚落”。
没想到竟让我逮住一个“报复”周老师的机会!那时候学生有事要请假,先写好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完字再交到教务处备案。这一天我请事假,本来班主任老师只要签上“情况属实”,再署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可他画蛇添足,还多写了教务处戴老师的抬头。我一看,他把“戴”字下面的部分写成了一个“黄”字,于是马上幸灾乐祸:
“老师,‘戴’字写错了!”
他左看右看:“没有啊!”
“‘戴’字下面是一个‘田’字加一个‘共’字,不是‘黄’字。”
他还是不相信,我立马跑回教室拿来了字典,让他着实尴尬了一阵。他摸摸光光的额头,终于发出感叹:“这个字我都这样写了几十年了,怎么就没有人发现是错字呢?”看到老师的窘态,我的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周老师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爆“家丑”并引以自责。他说:“‘戴’字我错了几十年都不知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人真是要活到老学到老啊!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老师的话,让我体验到了汗颜二字的真正滋味。20多年过去了,周老师的这番话,一直深深地镌刻在我心里。
三支蜡烛,照亮了我不同的年龄段,像三只接力的手臂,护送着我始终走在一条光亮平坦的心路上。回首往事,虽然我曾为做不成应老师的同学而感到过失望,却又庆幸能够成为老师的同行。如今,我也在履行着蜡烛的使命,学着老师们当年照亮我的样子释放出自己的亮光,期望用这样的方式来报答我的老师。
这篇文章比较长,但是对“三支蜡烛”的选材各有侧重,因而让人读来不仅不觉得冗长反而感到新鲜。
对儿时引路人的描写,是从自身的排斥和被迫伴睡开始,到听故事、学拼音以致渐渐“像天鹅一样把脖子伸得长长地张望着”盼望老师的归来,最后竟然荒唐地“希望老师再一次“犯作风”。文章没有正面歌颂,而是用亲身的体验向读者传达着老师的善良和细心——先是让意外尿床而被“遣送”回家的希望破灭,接着又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诱导作者走进真善美的世界,并且在被窝里用“猜谜”的方式传授知识,最后把布鞋和拼音符号联系起来,让这一学习工具升华到了一个终身受益的高度。
中间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偷书、家访、高考、写信,四个环节一气呵成,让读者在一系列感动中认识了这位可亲可敬、立志立言的应老师。作者以敬重和感激之情,向读者袒露了少年时代的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同时也是用自己这段不平凡的励志求学的坎坷曲折,说明了一个做人的道理——“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末尾一段写“生活上是个马大哈,教学却非常严谨”的周老师,由作者的“幸灾乐祸”心理做引导,通过老师在课堂上大曝“家丑”,展示了这位教育工作者一丝不苟、严以律己的治学风范。全篇从“报复”开始,反以“汗颜”告终,揭示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一古训中所蕴含的谦虚做人的崇高美德。
老师,是一个牺牲自己、成就学生的代名词;老师,是一座躬身让孩子们走在背上迈向通衢大道的拱桥!愿普天下所有的老师健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