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坛上的两位“陈刚”,因思想不同,仕途也就截然不同。一位获新职,一位刚领刑。
最近,两位陈刚,都有了新动态:一位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另一位一审刚刚宣判,获刑15年。
2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科协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刚受贿案,对被告人陈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刚利用担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常委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性质变更、规划指标调整、项目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877328亿元。
南京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陈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刚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归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一天,2月4日,已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的陈刚,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他此前担任河北省委副书记,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去年12月任中华全国工总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候选人、书记处第一书记人选。
陈刚,男,汉族,1965年4月生,江苏高邮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0年9月至1984年9月 扬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学习
1984年9月至1987年9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7年9月至1990年8月北京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0年8月至1994年5月 北京玻璃研究所晶体室工程师、副主任
1994年5月至1994年7月 北京玻璃研究所副所长
1994年7月至2000年7月 北京一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玻璃研究院副院长
2000年7月至2002年3月 北京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 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10月至2012年7月 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其间: 2009.03--2009.07参加中央党校中青一班培训)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 北京市委常委
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 贵州省委常委
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 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河北省委常委、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7.06)
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 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河北省委副书记,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候选人、书记处第一书记人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委员
2021年2月,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委员
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消息来源:综合今日读报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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