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的雨(散文)
作者/陈社昌
我们那里的人最不喜欢细雨,说细雨的天气总是阴沉沉的,像霉雨季节,时间又长。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心情。泥一脚水一脚的也不利于干农活,时间久了还会影响季节。
而我呢,因为喜欢宁静,所以就喜欢了小雨。
当然,我喜欢的细雨,就是没有明显雨滴的那种,天空里灰蒙蒙的,似雨非雨的样子,一个人站在天空下或者森林里,那种空旷的感觉,特别富有诗意。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站在森林里的味道,站着或者坐着,享受安静的时刻,能够清晰的听到鸟的鸣叫,能够分辨各种动物的声音。森林里各种优美动听的弦律汇聚在一起。仿佛在这个巨大的天然氧吧里,在聆听一场别开生命的音乐晚会,瞬间就能让你的心情愉悦。
而只有这个时候,我的思路就会清晰起来。就会有一种写点东西的冲动,甚至于有一种想拥抱群山的感觉,在这样的静谧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由得整个人的细胞都会迅速的舒畅起来。也只有这个时候,这里的世界都是属于我的。这森林,这细雨,这空气,这鸟语,这蛙鸣,无一例外。把我带到一个神秘的世界。
是啊,这薄薄的雾,若隐若现。那细细的雨,如果你伸出手去触摸,软绵绵的,有一种真实而虚化的感觉。
这样的天气,一般都是不冷不热的,直接就能听到植物生长拔节的声音,那枝Y,那藤蔓,那花朵。娇艳欲滴,尽情的绽放着。而草木的清香既自然又浓烈,要是伸长脖子贴近花朵吸气。我的天啊,那草的清香,那花朵的味道是那样的淡雅从容,就像古典美人,明丽而高洁。
不过,好景不长,这样的天气,不会维持太久。不知道为什么,当大雨来临的时候,当娇阳似火的时候,我总是没有原由的为这些花草树木担心,甚至担心森林里的动物。因为森林里的花草树林一旦凋零,也就意味着动物们失去了这片天空。一旦失去了这里的动物,看着这光秃秃的山,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其实,这都是自然规律。你看,当暴雨过后,这些花不仅没有凋零,相反还会因为雨水的滋润,反而显得更加热烈,更加鲜艳,更加撩人。烈日当空,森林显得更加灿烂!
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动物、植物的生长可能会因气候的变化而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同时因为光合作用,它们的生命力反而更加旺盛。
不过,这不是我应该去想的事,而是那是植物学家们去研究的课题。我在这里享受的是静谧,我看到的是鸟儿,我听到的是叽叽喳喳的呼唤,我闻到的是花香。还有听到竹子拔节的声音。
鸟儿一个劲的吸引着异性,张着甜蜜的嘴尽情的展示着它的歌喉。细雨绵绵对情感的发挥也是那么的特别,那些花花草草引来了蝴蝶,引来了蜜蜂,引来一个万紫千红的世界。
是的,细雨绵绵,对庄稼的生长依然有利。在农村,这样的日子并不多见。要么艳阳高照,要么电闪雷鸣。不过,一年中总有这么几天。比如,三月底四月初或者九月底十月初,温度在25度左右,不冷不热的,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原来,云卷云舒都是天空作美,这就是自然。
植物都喜欢这样的时刻,也许因为这个时候,生命才有意义。我怀疑自己已经与他们为伍了。
也许是因为喜欢雨中即景的感觉吧。小时候,我总要带个斗笠去山上放牛,一天下来,无聊得很。这淅淅沥沥的细雨就成了我的玩伴,我喜欢伸出手去抓那些雨滴,那滴落的雨,滴滴答答的,一点一滴从斗笠上滑落下来,滴到巴掌上,溅在我身上,心情会忽然愉悦起来。因为它能让我打发时间,能打发那些无聊的寂寞与空虚。烦恼自然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何乐不为呢?
本来,我是不喜欢戴斗笠的。却因为一则荒唐而有趣的故事,让我与斗笠结了缘。我们地处湘南,深山老林里经常有老虎出入。也许是大人们骗小孩子的吧,说老虎吃人的时候,先在地上画一个圆圈,这个圆圈跟人戴的斗笠一样大,然后张开嘴巴比划,看看自己的嘴巴够不够。如果老虎的嘴巴不能超过斗笠,它自然就会放弃吃人。这个故事听多了,听久了,自然就有一种恐惧感,就以为真的。既然是这样,我就更喜欢雨了。因为我知道,太阳天戴个斗笠出去,不笑掉大牙才怪哩,这个故事为我的胆小找到了借口。而且屋里那个最大最重的斗笠好像成了我的专利,家里的人都不会跟我抢。而我呢,在斗笠下,可以安心的静静的听雨,感受着森林里的宁静。何乐不为呢?

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陈社昌,男,农民。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人。现居长沙。网络作家,著有《家有母亲》《命也》《大地的颜色》《前面是陷阱》《乡村新闻》等等多部长篇小说;著有中篇小说《雁峰台的故事》;散文集《遗落在记忆里的初恋》;现代诗《单刀集》《在人间》《孤独》《落叶飘飘》《把自己变成狼》《北极狼》《俘虏》《新诗》等十二部诗歌集;诗词集《故乡情》《新韵》《新诗词》。是2022《当代作家》第九期封面人物。现在是都市头条长沙总编辑,是个现实主义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