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12月30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成宽出席会议,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会上,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姜彦玲宣读了《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聘请王功前、孙群杰、张凯旋、张新四、陈运强、陈海珍、林建好、耿显黎、普志文、翟书俊等10人为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2月。
李成宽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的必然要求,是依靠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要深刻把握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约监察员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落实监督首责,当好“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员”;密切联系群众,当好“联络员”;倡树新风正气,当好“引导员”,切实担负起特约监察员的光荣使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升能力善履职,主动作为敢担当,遵纪守法严律己,自觉树立特约监察员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委要明确工作载体平台和方法路径,帮助特约监察员了解掌握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提供有效保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真心诚意接受监督,营造开言纳谏的良好环境。
会上,2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会后,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集体参观了市反腐倡廉教育展厅。
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和《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功前、孙群杰、张凯旋、张新四、陈运强、陈海珍(女)、林建好、耿显黎、普志文、翟书俊为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2月。
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