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星烈士牺牲七周年祭
文/陈景新(山东青州)
华光七载瞬逝间,
英雄沈星魂永存。
阳河壮举名千古
浩气长存励后人。
2019一05一15日
后记:2012年5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第二 炮兵工程大学士官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沈星在山东青州南阳河,勇救落水少年,在河中几次艰难托举,将落水少年救上河岸。英雄沈星因体力耗尽沉入水中,11时15分沈星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消防官兵和热心群众救捞上岸,经抢救无效于14时50分壮烈牺牲。
2012年5月17日上午10时,沈星烈士追悼会在青州殡仪馆举行,追悼会上出现了万名群众自发送英雄的感人场面。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等省主要领导送了花圈。山东省委,省政府送了花圈。副省长夏耕参加追悼大会。中央及省市各媒体对沈星烈士的事迹进行了相关报道。烈士英勇救人的事迹感动了一座城市,沈星烈士牺牲七年以来,青州人民从未忘记英雄。
为纪念沈星烈士,2012年6月5日,沈星救人时南阳河上的一座无名桥被命名“沈星桥”,2012年11月7日沈星铜像在烈士牺牲地——青州南阳河揭幕。中央文明办授予沈星烈士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光荣称号。
七年以来,沈星精神在青州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延续……
作者简历:陈景新,男,54岁。山东省青州市人,中共党员,《农村大众报》通讯员。自1995年10月开始文学创作至今,在省市级报刊及广电栏发表散文100余篇。2019年以来,在《都市头条》及网络公众平台发表诗70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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