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指引下,我国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一起历史事件的依法处理过程为例,该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展开调查,并依据专业法医鉴定结论审慎作出认定。在后续过程中,针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同看法,相关部门通过法定渠道予以积极回应,展现了执法工作的公开性与负责任态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事件处理的不同阶段,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检察机关对相关强制措施进行了独立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这生动体现了我国法律框架内执法与司法环节之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平衡。
这一具体实践,正是我国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的一个缩影。当前,从执法程序到队伍建设,从制度完善到监督强化,一系列扎实举措正在全面推进:
在执法程序上, 各地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标准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固定证据、规范流程,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检验。
在队伍建设上, 通过常态化培训、执法资格等级考核和实战化案例教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在监督机制上,
已构建起内部督察、检察监督、纪检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推进“阳光执法”,确保执法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在创新实践上, 各地探索的“执法问题清单”管理、“阳光执法”模式、第三方评估等特色举措,不断丰富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
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基层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得到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展望未来,随着科技赋能深化、制度体系完善和监督合力强化,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迈向更高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央媒时代观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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