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攻坚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库容清理整治任务。持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把市级河道、山区河道、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交叉河道等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交办、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库问题整改。
全面排查河湖库“四乱”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四乱”问题台账,实施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管理,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清理整治责任主体。实施“河湖长+对口协助单位双巡河”和“市、县两级河长办双暗访”机制,动态更新、定期通报整改进展。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凝聚问题整治合力。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严重侵占防洪库容等重点问题,逐项审核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