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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6月29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文同为我援越抗美参战将士签发了参战证书,并随证书颁发了“八.五战争”纪念章与中越友谊纪念章。他们以金册编号登记的形式铭记在越南抗击美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中,中国军队参战将士所作出的贡献。这一证书与两枚证章发到我连战友手中时,大约是1968年年中。
另外,我国赴越参战的各支队、大队在那国内时处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年代,也以制作毛主席像章的形式,从特殊的文化政治角度记录了各支队参战的历程。我手中保存了1支队、6支队、我团(时称32大队)、工程兵与昆明、广西、广州等军区在那一时期制作的毛主席像章,现在看来这些毛主席像章既有观赏价值,又有现代的文物价值。不知战友们手中是否也保有这类可供追忆的文物。我连2排5班程炳光战友他就保有一条当年祖国慰问团入越慰问参战部队时,向战友们分发的一头印有毛体“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口号,另一头印有‘总部慰问团赠’的白毛巾。希望战友们把这些文字、文物挂在网上,让关心这一历史的人们窥一点,知全貌。
2007年底起,一些地方政府已对参加援越抗美战争的家在农村或城市困难职工类的战友发放补贴。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对参战将士在享有参战补贴上人为地划分出城乡、困难不困难,企业与非企业的差别呢?难道我们共和国统帅部在征集入伍青年,确定参战部队时,也要划分城乡、困难不困难,企业与非企业的差别吗?在对敌作战,美机轰炸时,谁有功夫去区分城乡、困难不困难,企业与非企业战友的身份呢?为国舍家,为国献身,为国尽忠又哪里存在这些差别?!恕我直言在划分这些差别时,比照过历史吗?同是参战,老红军有这些差别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老战士们有这些差别吗?不知一些决策者在保家卫国、建设我们强大国防的大政方针面前,是建设支持、帮忙帮助,还是添乱?区区几百余元的参战补贴,我的战友们并未看得很重。想起那些倒在了越南战场上的烈士,想起那些在艰苦卓绝的恶劣环境中,身染疾病,在战场上或在归国后不久就英年早逝的战友们,如李造栓、王朝林,林庆波,潘锡涛,朱锡占、孙殿庭、李铁成、赵立生、张冠全等战友,我们这些活着的、已至耄耋之年的参战老兵们还算是万分幸运的! 我们知足!我们祈盼共和国不要忘记为她的繁荣昌盛流血流汗、捐献血肉之躯的参战将士们!祈盼决策者们在恩施援越抗美参战将士补贴时,能一视同仁,实现同战同优,同战同抚。拜托你们了!
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从2019年8月1日起,政府正在开展尊崇退役军人的活动,我们已经领到了拥军优抚卡。八一建军节每人还领到了200元的节日慰问金。和煦的春风已经刮起来了,我们祈盼领导们许诺的对参战老兵特别优待的政策早日出台!早日落地!谢谢您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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