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通报的4起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镜,对照反思,引以为戒。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节点,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早谋划部署,严肃认真落实抓作风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反复性,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早部署、早安排。要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作风之弦,从小事着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第一职责,紧盯违规收送“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个别访谈、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结。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有效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
三要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的新变化,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