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几位为自己身份维权的前警察,还提出了一些质疑:
1、1996年公安局同一批录干人员当中,刘某铨等5人为什么不在1999年被取消干部身份人员名单里?他们是怎么公务员登记的?
2、1999年桂林市人事局下发给桂林市公安局取消17人干部身份的通知,为什么当时不告知当事人?
3、1999年的一个通知文件到2007年,时隔9年才拿出来宣布这是合法的吗?那这9年期间,我们的警衔晋升和每年的干部考核都是公安部门和人事部门通过的这又算什么?
4、同一文件里被取消身份的17人,为什么有10人得到了解决(7人公务员身份退休,3人恢复公务员警察身份),而我们7人却不能?
5、对我们做出的处理决定至今没有一纸文字,就算犯法也有判决书吧?相关部门这样做合法吗?
6、请告诉我,在这整个事件当中我们错在哪里?为什么要我们承担这样的结果?
有人称:去年恢复身份的3人里,有一人至今没有上班,因为他同时是几个企业的老总,是吃空响的双身份。
有当事人称:我们局长国庆前说过了节,要和组织部编办对接,但是,现在也没看到什么动静,我们的材料也送给他一份了,不知道他看没看。
“我们前些天去了趟市委组织部,他们说想和去年一样通过调任的方式是走不通了。这个事要公安局开会征求七人的意见,因为年纪不同,如果拿出具体方案来,是要报市委会议讨论才能通过的。“其中一名投诉人称。
对于这7位公安系统同志反映的问题,其中有些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因为各种客观原因,我们未能完全核实真假,但希望能够引起当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请当地的领导“新官也要理旧帐”,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大局,不能使我们的警察同志们“流血又流泪”,能够尽快给他们和公众一个明确答复与说法。
责任编辑:林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