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鹏源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
这几句俗语,意思差不多。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今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南京卷烟厂原厂长张岩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苏省监委监察调查。
看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想起10年前的一桩往事。

2011年初,当时在部队媒体——总后金盾出版社《百姓生活》杂志社担任编辑部主任的我,在浏览网络论坛时候发现,一位疑似南京卷烟厂职工的网友,发帖质疑投诉该单位集资,厂领导变身开发商,涉嫌圈占良田建别墅。
当年5月后,中国人民银行苏州支行、扬州支行和安徽电力公司被媒体曝光集资建豪华别墅,迅即引起舆论热潮。出于新闻敏感,我认为这也是一个好题材。
于是,我们驱车来到该企业开发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镇工业园庆兴路8号,一个占地千亩的别墅群——九岛梦都城实地探访。

我在稿件第二部分《豪气冲天的别墅群:近7亿拿地1300亩》里,写道:
5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这个叫九岛梦都城的豪华楼盘,走在路上就看见道路两旁十分醒目的宣传标语和大幅广告牌。
进入小区,记者发现里面主要是400多平米的独栋别墅和200多平米的联排别墅2种房型。
在一幢别墅里,负责开发此小区的原南京烟厂副厂长、现南京金梦都房产开发公司马总经理接受了记者采访,他称:2006年由南京烟厂部分职工和领导,包括省市烟草系统领导投股共同出资1.3亿成立了金梦都房产开发公司。首期开发的几百套房子全部为烟厂职工购买,其中包括各级领导的33幢独栋别墅。

我们的报道,引起其他媒体后续跟踪。
他针对网民质疑称——
1、 我们不是集资建房,购房票据早开给职工了。对于账目是否公开问题,马总没有回应。
2、省市烟草公司、烟草局和我们是一家,所以他们的领导购买并不违规。
3、这些是低密度住宅,不是别墅。
4、上级纪委来调查过,我们没有问题。
应记者的要求,马经理给记者提供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商品房应该具备的五证中,马经理没有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地类一栏填写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至2010年12月已经过期,可如今该房屋仍然在对外公开发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没有永泰苑的批准项目。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此被举报小区是2006年后分4次,以拍卖形式用总价6.6个亿拿下了1300亩。

为调查深入,5月17日上午,我来到位于南京河西梦都大街的南京卷烟厂了解此事,门口保安电话联系后,先称“领导待会来接你上去”,一会又说“负责的人出去了,不在家”。记者按其要求留下电话,可截止记者发稿为止,未接到厂方任何接受访问信息。
随后,记者又来到城北的江苏中烟公司,在大厅里,一位自称姓朱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下楼接待了记者,他称,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最好去问烟厂和开发公司。对于上级纪委介入调查别墅一事,他称“不知情”。

收到我们准备发表的稿件后,马总通过邮箱发来没有加盖公章的回函:
我们负责任地告知您,我们金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2000多个自然人自愿投资入股、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份公司,与任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没有关联。我们的运作完全按照公司法进行的。每年都由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按公司法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接受股东会的监督领导。
我公司是通过政府组织的土地市场招拍挂取得的土地,手续合法,程序合法。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四证齐全(您说的另外一种证 2006年后招拍挂市场取得的土地就不用了)。因此我公司是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开发的完全合法合规的商品房,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们对企业的经营给予支持,不要损害企业的利益和名声。
我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有权优先购置自己公司开发的产品,这是经公司股东会认可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未侵犯任何他人利益。
我们认为,该稿件内容不实,我公司不同意发表。

我们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便在多家网站发表了新闻。不出所料,引起巨大社会反响。
而警告我们准备“起诉”的对方,在舆论狂轰滥炸下,没了声音和动作。
前些天一个饭局碰到一位江苏中烟的职工,和她说起此事和张岩磊厂长。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大家唏嘘不已,一个风流人物就此落幕,令人感慨万千,个中滋味一言难尽。
编辑:冯瑞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