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双重标准
文/于公谨
通常来说,我们是习惯了听“双重标准”这个词;而且,很多时候,都是一些国家,无事生非,喜欢举起一个标准,来衡量别的国家;当然,这个标准,对于他们自己来说,可能就是一句空话而已;只是为了无事生非,或者是看不了别人的好过;或者是说,让别人不好过;或者是说,想要让别的国家听从他们的,所以他们才会这样做。用简单实际的话说,就是为了达到他们自己国家的目的,而选择的一种手段,一种针对别的国家的手段。
而在我们的国家里,也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双重标准”,对待我们国人和那些外国人。可能我们很多人都意识到,只是没有想到这里面的严重性。对于我们国人来说,违法了,就应该是付出代价。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不是什么借口可以避免的,毕竟并不是有借口就可以违法;如果真的是有了借口就可以违法,那么这个世界就乱套了。这是肯定的,也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即使是无知的人,也是应该知道这里面道理,也是应该懂这个道理的。
问题是,我们在执行的时候,就形成了“双重标准”,对我们国人是一样,是那些外国又是一个样。这就让人看不懂了。我们国家具有包容性,每一个人的心,都应该有一颗包容的心,可是,这并不是外国人违法就可以不予追究的理由;也不是外国人就应该高我们一等。我们这里不是一百多年前的社会状态,我们国家站起来了;只是没有弄懂,为什么那些外国人违法会不予追究的。这里面的理由,我不知道,只是觉得这就是一个“双重标准”。
并不单单是违法,即使是其它方面也是如此的。我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记录的是一个日本人在丽江丢了自行车;报警之后,很快就找回来自行车的。而文章后面,也就这个问题提出了疑问,如果是一个中国人过去报警,丢失自行车,警察会怎么做?这个自行车会找回来吗?不可能。警察不会理会;当然,脸面的功夫还是要做的,首先是进行笔录,然后是告诉失主,等待通知。通知吗?可能吗?只能是最后不了了之,只能是这样叹息一下。从这一点上看,日本人比我们中国人重要多了,最起码自行车是可以很快找回来的,而中国人就不行了。
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不是一次两次的,而很多很多,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这就是我们和外国人自己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是谁造成的?我想了很久,也没有弄明白。问一句简单的话说,外国人和中国人,谁重要?很多人都会说,中国人重要。这也仅仅只是嘴上说的,而不是实际情况。毕竟实际情况是,我们不如那些外国人的待遇。就像是同样的违法,有些人对中国人的做法是,拘留;而对外国人的做法是,警告,仅仅只是口头警告,或者,警告算不上,只是通知了事。我就十分纳闷,怎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就因为是外国人?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双重标准。我们通常说,国家站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感觉到自豪。问题是,这样让我们的国民怎么自豪?要知道,这并不是那个百年沉沦的时候,事事都由外国人说了算。即使是我们中国人说了算,怎么会有这样的双重标准存在?

